餐饮复工标准
餐饮业复工条件包括:
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所持有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类)必须合法有效,无超范围经营和转让、伪造、涂改、出借、倒卖、出租许可证行为。
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条件
制定复工复业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设立分工明确的疫情防控组织架构。
佩戴口罩、使用消毒液等疫情防控物资质量合格,数量充足(不少于2周的使用量),库存和使用台账规范。
定期对餐饮操作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并做好记录,环境卫生整洁,空调、通风系统运转正常,保持通风良好。
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从业人员需有乡镇政府(社会事务局、农业园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同出具的健康证明。
有隔离史的要有解除隔离证明。
正在接受治疗或隔离、与患者有密切接触史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从业。
从业人员岗前体温检测记录齐全,防护措施到位。
信息告知和员工健康管理
建立信息告知制度,让每个员工知晓全市相关防疫规定和要求,通知返宁员工在“宁归来”平台上填报健康信息表,取得相应的健康码。
建立单位疫情防控组织,提交疫情防控方案(预案)、员工健康信息表和排查情况总体情况表后,进行报备方可复工复业。
消费者安全管控
员工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时,及时向单位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暂停包括婚、丧、嫁、生、寿和农村自办宴席等大型聚集性用餐。
严格禁止餐饮服务单位圈养、宰杀活禽动物,严禁加工制作“活禽”“野生”“野味”等菜品。
外卖和外送服务
在高风险区,允许全市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外卖、外送、外带业务,提供无接触式配送服务。
通风和消毒
食品经营场所须保持良好的通风,应当通过开门或开窗的方式增加通风。
中央空调应当关闭回风阀,采用全新风方式运行。
每天歇业后,新风与排风系统应当继续运行1小时,进行全面通风换气。
餐具消毒
给予每桌客人提供双筷位勺或公筷公勺餐具,防止交叉污染。
这些条件旨在确保餐饮业的复工复业过程中,既能满足食品安全要求,又能有效防控疫情,保障员工和消费者的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