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工伤赔付标准
武汉市工伤赔付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停工留薪期工资
在停工留薪期内,工伤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生活护理费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根据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医疗费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费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交通、食宿费用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伤残津贴
一级至四级伤残的职工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具体标准根据伤残等级和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支付。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期满终止的,分别由工伤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亡待遇
包括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等。
以上标准根据最新的法规和政策进行更新和调整,具体金额和条件可能会有所变化。建议联系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专业律师获取最新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