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餐饮用气政策

北京市针对餐饮用气的政策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燃气使用安全

天然气用户应当安装使用具有超压、欠压、过流切断功能的自闭阀。

燃气灶具、热水器使用超过八年的应当更换。

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等非居民用户,应当安装燃气泄漏报警系统。

在就餐场所禁止使用气体卡式炉和摆放燃气气瓶。

液化石油气瓶管理

餐饮经营单位不得为消费者提供标定重量超过5千克的液化石油气瓶作为用餐火源。

服务人员应当安全使用液化石油气瓶,并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

燃气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印发通知,要求对餐饮等非居民用户的燃气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无正当理由拒绝入户安全检查或存安全隐患且拒不整改的用户将暂停供气或限制购气,并依法处罚。

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