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工资计算

青岛的工资计算主要遵循以下步骤和规定:

制度工作时间与工资折算

年工作日:365天 - 104天(休息日) - 13天(法定节假日) = 248天

季工作日:248天 ÷ 4季 = 62天/季

月工作日:248天 ÷ 12月 = 20.67天/月

工作小时数: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日工资与小时工资的折算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 ÷ 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 ÷ (月计薪天数 × 8小时)

月计薪天数:21.75天(365天 - 104天) ÷ 12月

最低工资标准

青岛市2024年最低工资标准为:

市南区、市北区、黄岛区、崂山区、李沧区、城阳区、即墨区:月最低工资2200元,小时最低工资22元

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月最低工资2010元,小时最低工资20元

加班工资计算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安排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

在休息日工作且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

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

个人所得税与社会保险

工资收入需扣除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等税费

平均工资计算

平均工资 = 报告期实际支付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 ÷ 报告期全部职工平均人数

这些规定适用于青岛市各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确保工资计算的合法性和公平性。建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明确工资计算方式和支付标准,以保障双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