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工业用电峰谷电价

山东省工商业用电的峰谷电价政策如下:

尖峰时段

2025年尖峰时段为16:00至19:00,在尖峰时段内电价上浮100%。

高峰时段

2025年高峰时段为7:00至9:00和16:00至21:00,在高峰时段内电价上浮70%。

平段时段

平段时段为尖峰时段和高峰时段之外的时间,电价保持不变。

低谷时段

2025年低谷时段为2:00至6:00和10:00至15:00,在低谷时段内电价下浮70%。

深谷时段

2025年深谷时段为11:00至14:00,在深谷时段内电价下浮90%。

此外,自2025年1月1日起,不满1千伏的代理购电用户计量装置已具备动态调整条件的,执行与高压工商业用户相同的分时时段。

建议:

工商业用户在安排生产时,可以考虑在低谷时段和深谷时段安排用电,以降低用电成本。

对于具备条件的代理购电用户,应及时调整计量装置,以便享受更优惠的分时电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