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工业用电峰谷电价
山东省工商业用电的峰谷电价政策如下:
尖峰时段
2025年尖峰时段为16:00至19:00,在尖峰时段内电价上浮100%。
高峰时段
2025年高峰时段为7:00至9:00和16:00至21:00,在高峰时段内电价上浮70%。
平段时段
平段时段为尖峰时段和高峰时段之外的时间,电价保持不变。
低谷时段
2025年低谷时段为2:00至6:00和10:00至15:00,在低谷时段内电价下浮70%。
深谷时段
2025年深谷时段为11:00至14:00,在深谷时段内电价下浮90%。
此外,自2025年1月1日起,不满1千伏的代理购电用户计量装置已具备动态调整条件的,执行与高压工商业用户相同的分时时段。
建议:
工商业用户在安排生产时,可以考虑在低谷时段和深谷时段安排用电,以降低用电成本。
对于具备条件的代理购电用户,应及时调整计量装置,以便享受更优惠的分时电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