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餐饮公司注销手续
静安区餐饮公司注销手续如下:
内部决议与材料准备
公司决定注销后,需实行内部决议,并形成相关决议书和决议公告。
准备注销所需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原件、法人授权书、公章、财务账簿清理表等,如有股东,还需提供股东会决议。
提交申请
将注销申请材料提交给静安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或上海市静安区行政服务中心。
等待审核
相关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企业将收到注销通知书。
公告期
企业在收到注销通知书后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公告,公告期一般为45天。
税务注销
在公告期内,企业需前往税务部门办理税务注销,如有未开具的空白发票需在开票系统中作废。通过后领取《税务注销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