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退休后医保怎么办

深圳退休后医保的处理方式如下:

继续按月缴费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确认深圳为退休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地的人员,如果参加深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同时符合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规定,退休后停止缴费并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具体待遇根据参保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的年限而定,满10年享受一档待遇,不满10年享受二档待遇或选择继续参加一档至10年后享受一档待遇。

一次性补齐

对于未达到国家规定的医保缴费年限的退休人员,可以选择一次性补齐。需要提供的证明及材料包括退休证、相关审批表、身份证原件等,并按照当地社保政策确定补缴金额和方式。补缴费用通常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自行缴交

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修订稿),原由养老保险基金每月代缴的退休人员退休后医保缴费将改由参保人自行缴交,累计缴费年限最高达25年。

选择城乡居民医保

如果选择缴纳城乡居民医保,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和缴费手续,方可享受相应的医疗待遇。城乡居民医保的缴纳由个人自行承担,相关政策和标准与职工医保有所不同。

办理渠道

退休人员可以通过社保(医保)经办机构个人网上服务系统、“深圳社保”、“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及社保部门经办窗口等渠道办理相关业务,包括企业医疗年限认定、退休后医保费用按月继续缴费、退休后医保一次性缴费(趸缴)以及异地就医备案等。

建议:

退休人员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医保缴纳方式,确保按时足额缴纳医保费用,以保障退休后的医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