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硕士学位论文格式

教育部硕士学位论文格式

硕士学位论文的标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论文字数要求

一般要求为3-5万字,具体字数根据学校和专业要求可能有所不同。

人文学科通常在3-5万字之间,引言部分约3000-5000字。

非211、985学校的硕士论文字数约在6000-8000字,工程类专业可能超过这个数字。

重点学校或要求较高的学校可能要求论文字数在1万字或以上。

论文格式要求

论文需在计算机上输入、编排与打印。

纸张为A4标准(21.0cm×29.7cm),双面印刷。

版芯要求包括边距、装订线位置等,具体参照学校提供的格式指南。

论文内容要求

论文应具有较强的实践性,注重理论与实际相结合。

应从实际教育教学生活中发现问题,并提出具有针对性的解决策略和方法。

论文形式可以多样化,如调研报告、校本课程开发、教学案例设计等。

其他要求

包括封面、英文扉页、独创性声明及授权声明、基金资助页、目录、中英文摘要、论文正文、参考文献、综述、附录(非必需)、致谢、攻读期间科研成果、作者简介等。

以上是硕士学位论文的一些基本要求,具体要求请参照各自学校的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