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餐饮店堂食处罚
行政处罚
警告和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可能会被警告和罚款。例如,潘某因在疫情期间违规提供堂食而被行政拘留处罚。
罚款:一些餐饮店因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被处以2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不等的罚款,并立即遣散聚集人群。
停业整顿:部分餐饮店因违规提供堂食被责令停业整顿,例如当涂县一家面馆将餐桌搬到店门口,被认定为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被停业整顿三天。
刑事责任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有人因堂食感染新冠肺炎,店家可能构成犯罪,被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并追究其刑事责任。例如,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拒绝隔离并参加聚餐,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建议
餐饮店在疫情期间应严格遵守政府的相关规定,暂停堂食,避免因违反规定而受到处罚。
餐饮店可以通过提供外卖、线上订餐和二维码收付款方式,减少人员接触,确保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
餐饮店应积极配合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检查,及时整改违规行为,共同抗击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