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撤走没有物业怎么办

当小区物业撤走且没有新的物业接管时,业主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成立业主委员会

业主可以联合起来,召开全体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成立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可以代表业主与物业公司协商,或者自行寻找合适的物业管理公司来提供服务。

自行管理

在业主委员会的监督下,业主们可以组织起来,自行管理小区的日常事务,如清洁、安保等。

社区接管

可以请求社区管理部门或街道办事处介入,看是否能够由社区全面接管物业服务。

如果是单位家属院,可以请求下属物业提供基础物业服务。

政府协调

向当地房管部门或政府网站反映情况,请求政府协调解决问题。

环卫、工商、税务、卫生、公安、市政等部门都有可能参与协调。

法律途径

如果上述方法都不能解决问题,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例如起诉原物业公司违约。

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应确保所有行动都符合当地法律法规,并尊重业主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