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撤走没有物业怎么办
当小区物业撤走且没有新的物业接管时,业主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成立业主委员会
业主可以联合起来,召开全体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成立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可以代表业主与物业公司协商,或者自行寻找合适的物业管理公司来提供服务。
自行管理
在业主委员会的监督下,业主们可以组织起来,自行管理小区的日常事务,如清洁、安保等。
社区接管
可以请求社区管理部门或街道办事处介入,看是否能够由社区全面接管物业服务。
如果是单位家属院,可以请求下属物业提供基础物业服务。
政府协调
向当地房管部门或政府网站反映情况,请求政府协调解决问题。
环卫、工商、税务、卫生、公安、市政等部门都有可能参与协调。
法律途径
如果上述方法都不能解决问题,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例如起诉原物业公司违约。
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应确保所有行动都符合当地法律法规,并尊重业主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