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锅餐饮服务许可证
办理火锅餐饮服务许可证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准备相关的材料。以下是详细的步骤和所需材料:
预先核准名称
到当地工商局领取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并按要求填表。
持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到名称登记处领名称申批表,并按要求填表。名称核准后,一般需要7个工作日。
准备申请材料
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个人的健康证及培训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其中培训证分“负责人”和“从业人员”两种,需要1名负责人级别和一名从业人员级别的培训证)。
店面的地理位置图一份(可以在文印店打印)。
店面的平面布局图一份(可以在文印店打印)。
店面食品安全负责人任命书一份(可以在文印店打印)。
从业人员名单一份(机打,只需打店名及办健康的人的名字)。
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房屋产权证或者商品房买卖合同等能证明房屋来源的文件复印件一份(不需要原件)。
提交申请
申请人向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食药监窗口”提交申请。
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发给申请人《补正材料通知书》。
受理与审查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申请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予以受理,出具《餐饮服务许可受理决定书》。
按照《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组织现场审查验收。
现场审查符合标准的,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不符合标准的,做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许可证颁发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现场核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的,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在法定时限内颁发《餐饮服务许可证》。
后续手续
领取到《餐饮服务许可证》后,复印一份为A4纸,并带上所有办餐饮证材料留下来的原件再次复印一份。
带上《工商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和身份证再次回到辖区内工商所办理营业执照,填好表格后4个工作日后再来工商所领取营业执照。
建议先电话问一下相关部门,带齐材料再去办理,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