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招标的原则
测绘项目招标的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公开原则
招标活动信息要公开,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时,必须发布招标公告。
招标投标程序、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和中标结果等信息要公开,确保每个投标人能够获得相同信息,公平参与投标竞争。
公平原则
招标人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事,同等地对待每一个投标竞争者,不得对不同的投标竞争者采用不同的标准。
招标人不得在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中含有倾向性内容或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和排斥潜在投标人。
公正原则
对所有的投标竞争者都应平等对待,不能有特殊。
政府在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时,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建设方,确保选择过程公正。
依法评标原则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其附件、修改纪要、答疑纪要进行评审。
对未提供证明资料的评审原则,若属于招标文件强制性要求的,评委不予确认,应否决其投标。
合理、科学、择优原则
评审过程应合理、科学,确保最终选择的建设单位是优秀的。
反不正当竞争原则
评审中应严防串标、挂靠围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若无法当场确认,可向监管部门报告。
保密原则
评委必须对投标文件的内容、评审的讨论细节进行保密,确保评审过程的公正性。
诚实信用原则
招标投标各方都要诚实守信,不得有欺骗、背信的行为。
这些原则共同构成了测绘项目招标的基础,旨在确保招标过程的透明度、公平性和公正性,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并促进公平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