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集中采购要求有哪些

餐饮集中采购的要求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必须在所在地区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证照齐全。生产企业需持有生产许可证,经营企业需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

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企业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能够保持供货价格相对稳定,并以随行就市、保本微利为原则确定供货价格。

近一年食品抽检不合格的企业不得参与采购活动。近三年被相关部门处罚失信或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企业不得参与采购活动。如已参加采购活动后被相关部门处罚失信或有违法犯罪记录的,取消该企业参加采购资格。

采购标准

蔬菜:以时令为主,优先选择当地大棚菜,表面无虫、无斑点、无黄叶、无泥巴、无死根等。

肉类:畜禽肉品颜色红润、新鲜无异味、质地有弹性;水产海鲜生命有活力、体表卫生洁净且无伤痕;蛋类表面清洁干净、质地新鲜无异味。

粮油:需符合相关标准,具体标准未详细列出。

乳类:奶粉宜选择乳白色不成块状的粉末,并选罐制或不透明袋装的产品,勿购买透明、塑胶袋装之不合法产品。罐头类标示说明清楚,包括容量、厂牌、厂址及制造日期等。鲜奶类奶味鲜美,且有乳香,色白,乳水油腻而不结块,须经卫生检疫机构检验合格者。

采购流程

餐厅每年底前根据预算编制采购计划,向供应商发放询价及投标邀请,收集足够报价后制定采购方案并报批。

采购人员应严格按照采购计划开展采购活动,不得随意变更、增加品种、减小数量。

验收与付款

买方在收到提货凭证后两个工作日内到仓库验收相应货物。

付款方式需在合同中明确,通常需先支付货款,在全额货款支付前保证货源充足。

供应商管理

供应商应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相关资质,并提供食品安全检测报告,定期接受学校的食品安全检查。

采购委员会定期评估供应商的服务质量、供货能力及价格情况,更新合格供应商名录。

以上标准旨在确保餐饮集中采购的品质、安全及价格合理性,通过规范供应商资格、采购流程及验收标准,降低采购风险,提高采购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