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适合开餐饮发票
适合开餐饮发票的人群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
这些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并开具普通发票。
提供劳务服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以及税法规定的其他商事活动中的餐饮、娱乐业
在提供劳务服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以及税法规定的其他商事活动中,涉及餐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需要开具发票。
临时取得超出领购发票使用范围或者超过领用发票开具限额以外的业务收入
纳税人虽然已经领购了发票,但如果临时取得超出领购发票使用范围或者超过领用发票开具限额以外的业务收入,需要开具发票。
被税务机关依法收缴发票或者停止发售发票的纳税人
对于被税务机关依法收缴发票或者停止发售发票的纳税人,在取得经营收入时仍需开具发票。
跨区(市)县来本辖区临时从事经营活动的
原则上,跨区(市)县来本辖区临时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经营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领取发票。但如果因业务量小、开票频度低,也可以申请代开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