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围挡标准

深圳市围挡要求如下:

安装要求

安装市政施工活动围挡时,必须在不影响行人安全和通行的前提下进行。

市政施工活动围挡附近禁止摆放杂物,泥土等不想关的东西,保持市政施工围挡的整洁美观,而不影响市容市貌。

市区主要路段建筑工地的活动围挡高度应控制在2.5m-3.0m范围内,一般路段的围挡高度应控制在2.0m-2.5m范围内。

若使用定型化彩色钢板围挡的,其面层钢板厚度不低于0.8mm,钢板背面应设置龙骨,龙骨宜为50mm*50mm*3mm的方钢,间距不大于1m*1m,围挡固定立柱使用不小于80mm*80mm的方钢。

工程施工现场活动围挡安装前,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选择活动围挡墙制作达标的生产厂家,编制围挡墙搭设方案并签字审批,将方案报工程所在地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后,方可进行安装。

公益宣传要求

属公共事业设施建设项目的建筑围挡,原则上应100%用于发布公益广告(该类工程建筑围挡不得发布商业广告,但工程项目公示信息、其他必要指引等除外);其他建设项目的建筑围挡,原则上应不少于围挡总面积的50%的比例发布公益广告,其他比例部分由工程项目根据需要使用,发布的内容不得违反户外广告等其他有关规定。

建筑工地围挡公益宣传广告应有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

一个主题的系列画面原则上连续、完整刊载,一个主题中不得穿插、混搭其他画面,保证围挡画面美观、协调。围挡幅数不足,无法完整刊载一个主题的,应结合每个主题的具体要求选用。围挡幅数足够的,建议尽量刊载不同的主题,不建议重复循环刊载一个主题的系列画面,以提高各个主题的宣传频率。围挡幅数不足情况下,推荐的组合刊载形式:“文明健康有你有我”主题中的“绿色环保篇”或“文明行为篇”+“讲文明树新风”主题画面(该主题尽量完整刊载,不能完整刊载的也可刊载一部分画面),确保这两个优先推荐的主题能够兼顾。

其他要求

根据项目所在区域及项目类型选择宣传部门发布的方案,不得擅自涂改,混搭。在围挡布置宣传画面时,适度留白,不满铺。

施工现场围挡应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不得留有缺口,并根据地质、气候、围挡材料进行设计与计算,确保围挡的稳定性、安全性。

围挡的用材应坚固、稳定、整洁、美观,宜选用砌体、金属材板等硬质材料,不宜使用彩条布、竹篱笆或安全网。

这些要求旨在确保围挡的安全、美观和功能性,同时兼顾公益宣传和城市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