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餐饮费个税怎么算
旅游餐饮费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主要取决于费用的性质和来源:
差旅费
如果旅游费是作为差旅费用,并且能够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起止时间、地点等,那么这部分费用可以按差旅费管理办法发放,准予税前扣除。
个人取得的差旅费津贴,在规定的标准范围内是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只有超过标准部分才需要并入当月的工资薪金中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所得
企业给员工的过节费、旅游费等,应当按照工资薪资所得的个税计算方法计税。税率根据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高一级为45%,最低一级为3%,共7级。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扣除标准为3500元/月。
劳务报酬所得
如果旅游费是作为劳务报酬所得,那么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的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且可以扣除20%的费用后再计算税额。
企业以免费旅游方式提供的奖励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人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应根据所发生费用全额计入营销人员应税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
建议
企业在处理员工旅游餐饮费用时,应明确费用性质,并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和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