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经营者的义务
餐饮经营者的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必须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并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或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
食品安全管理:
餐饮经营者应建立并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设备,定期清洗、校验保温设施及冷藏、冷冻设施,并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确保食品安全。
员工培训和健康检查:
餐饮经营者应组织员工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其守法经营意识,规范其经营行为,并组织员工进行健康检查,及时调离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或病症的人员。
环境卫生和进货查验:
保持经营场所环境卫生整洁,履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义务,建立健全进货台账,如实记录所采购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厂址、经手人等内容。
保障食品安全和诚实守信:
保证食品安全,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同时,应提供真实、全面的商品或服务信息,明码标价,不得使用欺骗性和误导性的语言,严禁价格欺诈行为。
处理顾客投诉:
及时处理好顾客投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信用自律和道德操守:
餐饮经营者应加强信用自律,坚持道德操守,自觉规范经营行为,遵循市场规则,公平竞争,合理定价、明码标价,营造诚实守信、顾客至上、放心便捷的消费环境。
绿色消费倡导:
严格执行《反食品浪费法》,倡导“光盘行动”,提高食材利用率,减少餐厨垃圾。
接受消费者监督:
经营者应接受消费者的监督和社会的监督,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其他义务:
包括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