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如何办理户口
办理青岛户口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学历落户
应届生落户:派遣期内的应届生可以办理应届生落户。
人才引进:超过派遣期的,具有专科或以上学历的人员,可以办理人才引进。
购房落户
购房落户条件:在市区(市内四区和三区)购买单套新建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100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地产权证》,并实际居住的人员,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以一次性迁入购房所在地落户。
办理流程:需要凭市局、分局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毕业生持迁移证未入户的凭分局审批手续)》,迁移证,迁入人身份证和居民身份证大头照片二张,到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手续。
投靠落户
夫妻投靠:不受婚龄、年龄限制,一方具有本市户口,其配偶可以办理落户。
父母投靠子女:父亲满60周岁,母亲满55周岁,且身边无子女,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以办理落户。
子女投靠父母:父母只要一方户口在本市,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以办理落户,但不包括结婚后离婚和丧偶的子女。
积分落户
积分条件:没有犯罪记录,有合法固定住所,居住证满1年,社保按规定连续缴满1年。
办理流程:申请人递交申请材料,公安派出所、公安分局、公安市局逐级审核,通知申请人到派出所办理。
技工落户
高级技工(技师)引进落户:4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并且有连续缴社保满1年的人员,可以在拟落户地公安分(市)局人口管理大队(户政科)审核并开具准迁证后到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
中级技工落户:3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工职业资格并且有连续缴社保满2年的人员,可以在拟落户地公安分(市)局人口管理大队(户政科)审核并开具准迁证后到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
稳定居住落户(租房落户)
租房落户条件:在本市城镇租赁房屋居住并办理租赁合同备案和居住登记的人员,可以申请本人及其近亲属在城镇其他近亲属家庭户或者租赁房屋所在地的城镇社区集体户落户。
所需材料: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和居住登记凭证、落户近亲属家庭户的还需提供近亲属的居民户口簿、户主居民身份证及落户地的合法产权房屋证件、签字捺印同意迁入落户的声明、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建议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落户方式,并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和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