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餐饮招牌标准

南京餐饮招牌的标准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用字规范

店招店牌用字需与工商营业执照注册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单独使用汉语拼音、外文或者注册商标标志替代汉字。

文字内容

招牌版面文字应疏密得当,字体尺寸比例协调,主题突出,标识适当,无广告文字内容。

设置位置

同一幢楼有多家经营单位的,原则上只能在一楼进出通道口有条件的地方设置铜牌或统一设置楼层分布导向牌,不得在二楼以上设置店招店牌。

商场、市场、购物中心等体量较大的商业企业,同一立面可以设置两个以下店招,但严格控制设置垂直于建筑物立面的竖式店招店牌。

版面设计

店牌版面及造型应当与自身店(门)面相协调,版面设计美观,色彩搭配合理,体现行业特点。

主要街路、重点区域、旅游景点店牌版面设计应与建筑物风格、店面装修及橱窗设计相协调,采用装饰性、空透性、立体性等表现形式设置。

灯饰亮化

店招店牌应当采用内置灯、背景灯、霓虹灯等灯饰亮化,灯具设置应兼顾白天景观效果。

材质和工艺

招牌的材质和制作工艺需要考虑,确保耐用性和美观度。常见的材质包括彩钢板、方管、亚克力字、铁字、吸塑字、钛金字、不锈钢字、PVC字等。

审批和规定

在挂招牌之前,餐饮店需要获得相关的营业执照和许可证,确保合法经营。挂招牌的内容应明确,包括店名、经营项目等,以便顾客识别和记忆。招牌的设计应与店铺风格相符,突出特色和品牌形象。招牌的大小和位置应符合当地规定,不影响交通和周边环境。此外,挂招牌前需要向相关部门申请审批,并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

这些标准旨在规范店招店牌的设置行为,美化城市街景容貌,提升城市品位,并确保店招店牌与城市市容景观的整体协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