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考考试科目
深圳市考考试科目包括 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部分。
公共科目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行测):包含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公共基础知识五大专项。
《申论》:根据职位的不同要求,分为《申论》(Ⅰ类)和《申论》(Ⅱ类)。其中,Ⅰ类主要测查从事机关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Ⅱ类则针对街道、行政执法、警察等职位。
专业科目
2024年深圳市考在专业科目上有所调整,增加了《工程建设素质测试》、《应急管理与城市安全素质测试》、《社会工作素质测试》等科目。
同时取消了《公安素质测试》和《行政执法素质测试》,并将《海洋科学与生态环境素质测试》拆分为《海洋科学素质测试》和《生态环境素质测试》。
专业综合职位组、定向港澳选拔职位以及市直、区直机关综合管理类、法官助理类、检察官助理类职位测试《申论》(Ⅰ类)。
街道、行政执法类、警察职位测试《申论》(Ⅱ类)。
-党史党建、生物医药、公共卫生、规划建设、经济金融、财务审计、信息技术、海洋科学与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公安警察等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加考笔试专业科目。
建议考生根据自己报考的职位要求,详细了解并准备相应的考试科目,以确保顺利通过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