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房子物业费
长沙的物业费标准如下:
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
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管理服务、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维护、公共秩序维护、保洁服务、绿化养护等。
具体服务收费标准由服务企业在基准价格及其浮动范围内确定,上浮不得超过基准价的30%,并报所在区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
按服务等级、服务内容对应的基准价格的70%收取。
电梯住房物业服务费最高不得超过1.5元/月·平方米,非电梯住房物业服务费不得超过0.8元/月·平方米。
空置房物业费收取标准
已办理交付手续但未使用的空置房,物业服务费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收费标准的70%交纳。
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和物业管理条例
物业管理费收取应依法备案,物业服务企业未依法备案而擅自收取高额物业费的,涉嫌违规。
综上所述,长沙的物业费标准根据住宅类型、是否入住等因素有所不同,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有明确的最高限价,空置房物业费按70%交纳。同时,物业公司在收取物业费时应依法备案,否则可能涉嫌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