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户口落户手续

青岛户口落户手续根据不同的落户方式有不同的要求,以下是一些常见方式的详细说明:

购房落户

条件:在市区购买单套新建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100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地产权证》并实际居住的外来人员,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以一次性迁入购房所在地落户。

所需材料

产权人申请书

不动产权证

身份证

户口本

亲属关系证明

随迁达到法定婚龄未婚子女的未婚声明

未成年子女随迁的,需提供父母结婚证;亲生父母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或裁决书。

学历落户

条件:40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普通专科学历或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后且在青岛市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人员,35周岁以下取得中级工职业资格后且在青岛市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的人员。

所需材料

毕业证书

就业报到证

身份证

户口本或户口迁移证或集体户口登记卡

合法固定住所凭证或单位集体户接收函或人才集体户接收函。

技能入户

条件:符合专业人员和组织调动落户条件的高级技工(技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