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的落户条件
青岛入户口的条件如下:
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具备国民教育同等学历的人员及留学回国人员
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
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
全国高等院校在校学生
均可迁入本市落户;
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本市规定标准的;
或者连续3年聘用本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
专业人才落户和技能人才落户
具体条件未详细列出,但通常包括相关证书和社保缴纳等要求。
依法注册登记并正常经营的市场主体
其法定代表人、员工和个体经营者可迁入本市落户。
本市户籍人员
均可申请其直系亲属投靠落户。
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高级技能证,并与同一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已履行一年以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
可通过劳动部门迁入户口。
购买房屋
使用面积在100平米以上,可通过房产证到房产所在公安局办理户口迁移。
在城区买房,面积要求达到90平以上,在新区买房面积达到60平以上。
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在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保险后,可直接迁入。专科生需履行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可迁入户口。
婚迁
对象是青岛户口的,可通过结婚证到当地派出所办理。
积分落户
需满足4个条件:没有犯罪记录,有合法固定住所,持居住证1年,按规定连续缴社保1年。
高级技工(技师)引进落户
年龄小于4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技工证(技师证),在青岛市区用工单位签满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青岛市社保一年以上可以落户青岛。
投靠落户
夫妻投靠、子女投靠、父母投靠等具体条件未详细列出,但通常包括被投靠人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等要求。
这些条件涵盖了学历、社保缴纳、技能证书、购房、婚姻等多种情况,具体申请时还需参照最新的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