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广州市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含以下方面:
思想品德:
主要考察学生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责任担当、热爱集体、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行为习惯等方面的表现。
学业水平:
涉及学生在不同学科的学习成绩和学业表现,是评价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依据。
身心健康:
关注学生的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状况,包括体育锻炼、心理健康教育和良好生活习惯的养成。
艺术素养:
评价学生在艺术领域的兴趣和才能,如音乐、美术、舞蹈等。
社会实践:
考察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情况,如志愿服务、社会调查、实习等。
评价方式包括写实记录、评语评价和重要观测点计分评价等。目前,重要观测点计分评价已调整为重要观测点评价,不再计分和分等级,旨在减轻学生负担,使综合素质评价成为一种档案材料和成长记录。
学生和家长需在“广东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上提交诚信承诺书,确保评价材料的真实可信。评价结果将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依据或参考。
建议学生和家长积极参与评价工作,如实记录学生在各方面的表现,以全面展示学生的综合素质。同时,学校应加强对评价过程的监督和指导,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