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户口退休待遇
深圳户口的退休待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基础养老金
具有本市户籍不满8周年的,基础养老金由原来的每月302元提高至322元;
自其具有本市户籍满8周年的次月起,基础养老金由原来的每月453元提高至483元;
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养老金月标准增加1元。其中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退休人员,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养老金月标准再增加1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等于退休时个人账户的余额除以退休年龄确定的计发月数。60岁是139个月,50岁是195个月。
过渡性养老金
1992年7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参保人,依照规定退休时,其月基本养老金的构成为: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其他福利待遇
深圳退休人员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作为生活的基本保障;
退休人员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包括住院、门诊等医疗费用的报销;
可以享受一些其他福利待遇,如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享受公园等公共设施的免费或优惠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