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景观设计计费方式

城乡景观设计的计费依据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设计费量的定制

设计费在10万元以上的(包括10万元)省外工程方能承接。

工作内容涵盖景观概念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效果图绘制及多媒体制作等。

设计费的取费标准

居住区、道路、广场、公园及其他景观项目,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可分别按工程总造价(图纸概算)的5%-10%进行取费,也可按15元/㎡-18元/㎡进行取费,屋顶花园按工程总造价的10%或15元/㎡~25元/㎡进行取费,也可按2002年《工程勘测设计收费标准》进行取费(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可上下浮动20%)。

设计费计算方式

景观设计面积 = 总用地面积 - 建筑占地面积(2.7m以上的消防通道(水泥地面)不计算景观面积,如有铺装设计则按实际面积计算)。

景观工程总造价 × 费率 = 设计费基价。

设计费基价 × 专业调整系数 × 工程复杂程度 = 景观设计费。

编制工程施工图预算的,按照该景观工程设计费的10%收取施工图预算编制费;工程监理的,按景观工程总造价的2.0%~2.5%收取监造费;编制竣工图的,按照景观工程设计费的8%收取竣工图编制费。

其他相关收费

编制竣工图的,按照景观工程设计费的8%收取竣工图编制费。

工程监理的,按景观工程总造价的2.0%~2.5%收取监造费。

这些计费依据提供了不同项目类型、不同设计内容以及不同阶段的收费标准,供设计单位和委托方在实际操作中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