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商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商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通常遵循以下标准:

评选对象 :全日制全脱产硕士研究生,最长基本学习年限为5年。

奖励标准:

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可获得2万元人民币的奖学金。

评选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学习成绩优良;

科研能力或创新实践能力突出,提出了原创性学术观点或新技术;

发表学术论文,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单位或第一通讯作者单位发表,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

其他要求

评审的成果、论文、著作、专利、标准和科研项目等评分内容,须为本专业或相近专业;

对于已获得过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并再次申请者,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业绩成果材料认定截止时间通常为奖学金评审当年的特定日期。

名额分配:

根据各学科的实际情况分配奖学金名额,具体分配情况可能因学校而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