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户口落户条件

合肥市户口落户条件如下:

夫妻投靠

迁入人在合肥市有稳定的生活来源,凭结婚证明、迁入人的户籍证明以及能证明迁入人在合肥市有稳定的生活来源的证明材料申报入户。

父母投靠子女

迁入人在合肥市有稳定的生活来源,凭迁入人的户籍证明、迁入人在合肥市有稳定的生活来源的证明材料、与子女的关系证明申报入户。

未满18周岁的子女投靠父母

凭迁入人的户籍证明、与父母的关系证明申报入户。

投资、兴办实业

个体工商户连续三年累计纳税5万元以上,私营企业年纳税5万元以上,且业主在合肥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准予业主本人及直系亲属落户。

购买商品房

凡在合肥市购买成套住房,准予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落户。

购买新房的,凭《房屋产权证明》、购房发票、迁入人的户籍证明申报入户。

购买按揭房的,凭《房屋产权证明》、银行出具的贷款证明、迁入人的户籍证明申报入户。

购买二手房的,凭房屋中介部门出具的纳税票据、《房屋产权证明》、迁入人的户籍证明进行申报。迁入人为房主直系亲属的,还要提供迁入人与房主的关系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