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油烟市场准入
关于餐饮油烟市场准入,以下是一些关键信息和指导原则:
不得将“油烟”作为设置经营主体准入准营条件
审批许可部门在宣传引导中,不得将“油烟”作为设置经营主体准入准营条件,不得违反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要求。
加强技术监管手段的应用
审批许可部门应加强技术监管手段的应用,从人防向技防转变,以确保有效管理餐饮油烟排放。
探索推行市场准入的联动机制
湘江新区行政执法局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探索推行市场准入的联动机制,把好市场准入关。例如,在新开业餐饮门店装修阶段主动介入,指导和督促餐饮门店做好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符合条件方可办理营业执照。
制定餐饮场所准入引导清单
以四季青街道玉泉社区、温泉镇成辰尚西里等两个社区为试点,制定餐饮场所准入引导清单,明确禁设、限设区域,为餐饮单位选址提供有效参考依据,把好源头准入关。
开展普法宣传
海淀区对餐饮经营者和物业所有人、管理人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宣传,进一步压实物业和餐饮经营者油烟污染防治主体责任。
这些措施旨在确保餐饮油烟排放符合环保要求,同时优化市场准入流程,提高管理效率。建议各地参照这些指导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节,以确保餐饮油烟市场准入的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