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离婚手续办理

长沙的离婚手续主要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如下:

协议离婚

预约申请

双方需共同到民政局预约申请离婚。

冷静期

等待30天的离婚冷静期。

签字领证

双方在冷静期结束后,携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离婚登记申请书、离婚协议书、2寸免冠照片等资料,共同到民政局签字并领取离婚证。

诉讼离婚

起诉

当事人需携带起诉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对方的居住证明或户籍证明,到对方经常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

法院将受理离婚案件并进行审理,最终作出离婚判决。

所需材料

协议离婚

结婚证

身份证

户口簿

房产证

离婚登记申请书

离婚协议书

2寸免冠照片

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诉讼离婚

起诉状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对方的居住证明或户籍证明

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如适用)

注意事项

离婚协议书需明确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提交的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遗失或不符,需先补办或更正。

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可以撤回离婚申请。

建议:

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建议选择协议离婚,流程相对简单且时间短。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通过法院诉讼解决,但需要准备充分的证据和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