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离婚手续办理
武汉市办理离婚流程如下:
提出申请
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填写声明书
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签署离婚协议
离婚当事人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提交证件和材料
双方当事人应当持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等,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冷静期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审查与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建议:
在办理离婚手续前,建议先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或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预约,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
准备好所有必要的证件和材料,确保在冷静期结束后能够及时申请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