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伤八级赔偿标准
南京八级工伤的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标准为十一个月的本人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这两项补助金的具体数额由南京市人民政府规定。
伤残津贴
如果工伤员工达到退休年龄并且办理了退休手续,则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的养老保险待遇。
其他待遇
劳动者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建议您在处理工伤赔偿事宜时,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律师,以获取最准确和最新的赔偿标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