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餐饮执照办理流程
个体餐饮执照的办理流程如下:
名称预登记
到当地工商局领取《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按要求填表后,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到名称核准处查询,名称核准后,一般需要7个工作日。
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
根据2009年6月1日开始施行的《食品安全法》,需要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申请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
环境评估
到辖区环保局办证处申请环境评估,审查通过后颁发《排污许可证》。
消防电检
向消防部门进行消防审批,需要在装修的时候就向所在辖区申请,高层向市消防局申报,12层以下向各区消防大队申报批复、验收。
工商局审批
以上三个单位出据证实后,应交当地工商分局受理。
税务登记证办理
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要向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地税税务登记号。
提交申请资料
办理个体餐饮营业执照时,需准备以下资料:
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如房产证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
《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证明》。
领取营业执照
审核通过后,凭受理回执到窗口领取《营业执照》,也可以选择邮寄送达服务。
后续手续
领取营业执照后,还需要进行税务实名和税务登记,并在30天内完成。
根据税务登记核定的税种进行纳税申报。
建议:
在办理过程中,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避免因材料问题导致办理延误。
提前了解当地工商、税务、环保等部门的详细要求和流程,以确保顺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