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费清退日期
测绘费的清退日期根据不同的规定和情况有不同的安排:
2016年12月6日至2018年9月6日期间申请办理不动产测绘且不属于单位和个人承担的测绘费,自本补充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于上班时间申请退费,逾期不予退回,上交财政。
2021年8月24日之后开展的勘界测绘,在缴费凭证清楚的情况下,费用要全部清退给老百姓。具体清退时间未明确说明,但要求是缴费凭证清楚的情况。
2024年7月,需要全面清退2021年8月至2024年7月之间村民自行承担的、凭证清楚的农村宅基地勘界测绘费用。
建议您根据上述信息,确认自己的测绘费用是否在清退范围内,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原收费单位提交退费申请。如果需要更详细的操作指导,可以联系当地自然资源部门或相关测绘机构获取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