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测绘招标文件规定
海洋测绘招标文件通常包含以下规定:
招标范围
本省行政区域内,使用国有资金且工程预算款在5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测绘项目,如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航空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地籍测绘、房产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图编制制作、海洋测绘、城市地下管线测绘等,必须进行招标。
不招标情形
抢险救灾或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测绘项目。
采用特定专利或专有技术而无法达到投标人法定人数要求的项目。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不招标情形。
招标方式
必须招标的测绘项目应当公开招标,但在特定情况下可以邀请招标,如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新技术或技术规格难以确定、抢险救灾或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项目。
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具有海洋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服务期限与质量
合同服务期限通常为具体约定月数,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计算。
乙方应保证水文测绘服务的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要求,并及时汇报并解决发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