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餐饮招待标准
招投标餐饮招待标准规定涉及多个方面,包括人员配置、服务质量、费用控制、菜单选择、场地选择、礼仪要求等。以下是一些关键规定:
人员配置与服务质量
派驻的厨师长需持有一级厨师证件,具备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协调能力,年龄45岁以下。
副厨师长和各类厨师(如粤菜、湘菜、东北菜、晋菜、土菜等)需具备5年以上同等职务的履历,并熟练掌握各类食品制作技能。
餐厅服务员包括传菜、售饭、接待员等,身高在160CM及以上的人数不少于50%,且东餐厅服务员要求为女性,面容较好,身高165CM及以上,年龄在18-30岁之间,至少高中毕业。
服务期限与费用
服务期限通常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定年数,合同期满后可根据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约。
服务费用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菜单和数量,按照约定的价格向甲方提供餐饮服务,且每月需向甲方提供一次餐饮服务费用明细,甲方有权对费用明细进行审核。
餐饮服务地点和时间
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地点提供餐饮服务,并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提供服务。
餐饮服务质量保证
乙方应保证提供的餐饮服务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食材,并确保用餐环境整洁。
乙方应根据甲方需求,提供符合口味和营养的餐饮服务。
餐饮招待预算与标准
餐饮招待预算应根据不同的招待对象、场合和目的制定,确保合理利用公司资源,包括食材、餐厅费用、饮料、服务费等。
招待标准包括菜单选择、场地选择、礼仪要求和服务要求,确保餐饮招待活动的顺利进行。
商务餐饮制度规定
接待费用原则上应由接待人支付,但接待人可申请企业代付,需有明确合法的接待计划。
普通商务餐标准不超过人均500元,高档商务餐标准不超过人均800元。接待范围内包含的费用必须为正常和合理的商务费用。
宴请场所应选在安全、卫生、卓越的餐厅,餐饮单位应具备消防安全合法认证并规范发布收据、发票。
接待用餐标准
接待用餐标准根据来宾的级别和身份确定,省部级以上领导或相当身份的客人用餐标准较高,厅局级领导或相当身份的客人用餐标准次之,外事接待和商务接待也有相应的标准。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招投标过程中的餐饮招待活动高效、规范、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具体实施时,还需根据具体情况和实际需求进行细化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