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社会科学院在职博士学位授予标准是什么?
上海市社会科学院在职博士学位授予标准
一、概述
上海市社会科学院是我国著名的综合性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具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学术资源。近年来,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上海市社会科学院在职博士学位教育也取得了显著成果。本文旨在介绍上海市社会科学院在职博士学位授予标准,以帮助广大考生了解相关情况。
二、基本条件
- 学历要求
申请者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
- 工作年限
申请者须具有5年以上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工作经历。
- 年龄要求
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 政治素质
申请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考核方式
- 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主要考察申请者的专业知识、研究能力和综合素质。
(1)笔试:笔试科目为两门专业基础课,每门课满分为100分,总分200分。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120分。
(2)面试:面试主要考察申请者的综合素质、研究能力和英语水平。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 课程学习
申请者须修满规定学分,课程学习成绩合格。
- 研究成果
申请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
四、学位论文要求
- 论文选题
论文选题应具有创新性、实用性和学术价值,与所学专业相关。
- 论文撰写
论文撰写应遵循学术规范,结构完整,论述严谨,逻辑清晰。
- 论文答辩
论文答辩由学院组织,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评审。答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授予学位
- 学位授予条件
申请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入学考试、课程学习、研究成果等各项考核成绩合格;
(2)学位论文答辩合格;
(3)完成规定学分;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品德。
- 学位授予程序
(1)申请者向学院提交学位申请材料;
(2)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申请者是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
(3)学院组织学位授予委员会,对申请者进行综合评审;
(4)学位授予委员会对申请者进行投票表决,表决结果报学院审批;
(5)学院审批通过后,向申请者颁发博士学位证书。
六、总结
上海市社会科学院在职博士学位授予标准旨在选拔和培养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实践能力的优秀人才。申请者需满足一定的学历、工作年限、年龄等基本条件,并通过入学考试、课程学习、研究成果等环节的考核。学位论文是授予学位的关键环节,申请者需完成高质量的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希望本文对广大考生了解上海市社会科学院在职博士学位授予标准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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