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餐饮消费券使用规则

江西餐饮消费券的使用规则如下:

使用方式

电子消费券仅支持到线下门店消费使用,通过支付宝付款,直接抵扣消费券。

满减规则

单笔消费100元以上(含100元),可以一次性全额使用50元电子消费券。

单笔消费200元以上(含200元),可以一次性全额使用100元电子消费券。

有效期

电子消费券的有效期为1个月,自发放之日起计算。

其他优惠

消费者在使用消费券的同时,还可以享受商家的其他优惠活动。

使用限制

每笔消费限用一张消费券,不可兑换现金、不可拆分使用、不可找零、不可重复使用。

参与方式

消费者可以通过“赣服通”平台进行申领,采取个人申领、集中摇号方式。

查询与使用

中签结果可在活动页面查询,消费券在有效期内通过支付宝到线下餐饮门店付款时自动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