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业绩管理规定

测绘业绩管理规定主要涉及晋升测绘资质的条件以及测绘成果的利用和管理。以下是具体规定:

测绘资质晋升条件

甲级测绘资质:近2年内完成的测绘服务总值不少于1600万元,且有3个以上测绘工程项目取得省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质检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乙级测绘资质:近2年内完成的测绘服务总值不少于400万元,且有2个以上测绘工程项目取得设区的市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质检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丙级测绘资质:近2年内完成的测绘服务总值不少于50万元,且有1个以上测绘工程项目取得县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质检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导航电子地图制作或互联网地图服务专业范围:不作测绘业绩考核要求。

测绘成果管理条例

目的:加强对测绘成果的管理,维护国家安全,促进测绘成果的利用,满足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涉及测绘成果的收集、整理、存储、查阅和利用的相关部门及人员。

测绘分公司绩效管理办法

目的: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客观评价员工的工作绩效,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员工薪酬、晋级、升迁、奖惩等提供依据。

考核对象:分公司部门负责人及一般员工。

考核内容:包括绩效考核、态度考核和能力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