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景观设计相关的政策
市政景观设计相关的政策主要包括国家层面和地方层面的政策,具体如下:
国家层面政策
《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
重视城市园林文化保护传承与发展,在园林绿化建设中体现地域、历史、人文特色,弘扬地方传统文化。
定期组织开展专业培训和技能竞赛,园林营造技艺得到较好传承。
《关于进一步明确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
海绵城市建设应加强排水、园林绿化、建筑、道路等多学科融合设计、全过程协同水平,优先考虑利用自然力量排水,确保经济、适用,实现景观效果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避免仅从单一学科角度出发考虑问题,不能在建筑、道路、园林等设计方案确定后,再由排水工程学科“打补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完善新型城镇化战略,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印发绿色社区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
绿色社区创建以广大城市社区为对象,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社区设计、建设、管理和服务等活动的全过程,以简约适度、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原则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