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餐饮单位经营承诺
无锡餐饮单位经营承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食品安全承诺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承担餐饮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餐饮服务安全各项管理制度。
确保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相关证照后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并按规定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建立和实施食品(原料)进货检验记录制度,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采购记录制度,认真核对供应商的许可证、食品资质证书、产品标识和食品及原料质量,如实记录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商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确保采购食品(原料)的可追溯性和真实性,防范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检验记录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保证不收购和使用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不得购买和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家禽、家畜、水产动物肉及其制品;确保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的肉类及其制品信息的真实性。保证油脂和添加剂的规范使用,杜绝添加非食用物质,不要超出范围和用量滥用食品添加剂。不使用非食品用具、容器和包装材料,不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工具和容器。
确保餐饮服务的环境、设备设施、布局流程和运营流程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
诚信经营承诺
严格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餐饮业行业规范,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诚信经营的观念。
严格执行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上岗制度,定期做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工作。
采购的饮料、酒水等食品及原料、调味品符合相关的卫生要求,不销售假冒伪劣的食品,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的服务设施和消费环境。
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供顾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