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闲景观设计规定

休闲景观设计规定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基本要求

自然化:休闲地景观和园林安排应体现大自然原始美或田园风光,避免过分人工雕琢。在废弃地上应尽量恢复当地原生态系统的面貌或营造与当地大环境条件相适应的田园风光。

人心趋静:植物色彩搭配应避免反差过大,慎用大面积的简单几何构成。水景安排应安静多于喧闹,小品和雕塑要宁静温馨,引入动物要温和美丽。

美学要求

主题原则:园林规划应有明确的主题,包括总主题和各分片、分项主题,以控制和导引景观园林规划。

绿色环保原则:保护原有绿植和建筑,采购低碳环保的设施和建筑原材料,施工中避免污染,打造休闲式的“移动花园”。

景观丰富原则:组成元素应多样化,包括园林植物、建筑、小品、路径、园桥、水体、山石等,硬质与软质结合,水景与小品结合,以展现不同季节的景物。

以人为本原则:设计时要考虑不同年龄段、容客数量及空间大小,设置合适的休闲场所,确保游客感到放松和舒适。

其他要求

安全:确保游客及员工的安全,考虑设施和材料的安全性能,禁止使用危险物质。

功能:创造人性化、美观而实用的空间处理方案,满足不同客户群体的需求和期望。

视觉效果:运用多种元素营造出良好的空间氛围,令游客产生视觉震撼及愉悦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