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餐饮厨房要求环境
浙江餐饮厨房的环境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卫生许可证和健康、培训合格证明:
厨房应持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和健康、培训合格证明,确保符合相关卫生标准。
地理位置:
厨房应远离污染源,距离暴露的垃圾堆、坑式厕所、粪池25米以上,以保持厨房环境的清洁。
加工经营面积:
小餐饮店的厨房使用面积不得小于8平方米,室内层高在2.5米以上,厨房与就餐区应有完整的物理隔断。
环境卫生:
厨房内部要求清洁无尘,无灰尘、无污迹、无蜘蛛网。地面应干净光亮,无杂物,下水道无堵塞、无油污,保持畅通无阻。厨房内应设有防“四害”装置,保持空气清新无异味。
设备与工具:
厨房设备和工用具应保持清洁无油污,定期消毒,符合卫生防疫站要求。刀具应保持生锈,木制品应保持本色。通道与通风设备应无油污、无灰尘。
消毒与保洁:
餐用具应经常消毒,符合卫生防疫站要求,无灰尘、无水渍。厨房应设有专用密闭的保洁柜,用于存放消毒后的餐具。
布局与流程:
厨房布局应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应设有合理的加工流程,确保食品安全。
设施与设备:
厨房应具备上下水设施,至少3个洗涮池。应有密闭的餐具保洁橱和餐具消毒设施。墙壁和顶棚及地面应使用防水防滑材料装饰,并配备防蝇防尘设施。
采光与通风:
厨房应有足够的自然采光和机械通风设施,保证空气流通,降低温度,提高工作效率。通风设备应安装在合适的位置,确保油烟和异味及时排出。
储存与卫生:
厨房应设有与经营场所相对应的仓库,仓库必须通风、防潮、防霉、防毒、防害等,防止食品受到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