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油烟归谁监管
餐饮油烟的监管部门主要涉及 生态环境部门和 城市管理部门。
生态环境部门
生态环境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包括饭店餐饮油烟污染的日常监管和散煤燃烧污染的日常监管及处罚职责。
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城市管理部门
在一些情况下,城市管理部门也参与餐饮油烟的监管,例如市食药监局负责中心城区餐饮单位的摸底排查,督促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对油烟排放不达标的餐饮经营单位或个体进行处罚。
建议
明确监管部门:具体监管责任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或城市管理部门咨询以获取准确信息。
合法经营: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确保油烟达标排放,避免对附近居民的生活环境造成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