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竣工测绘要求

工程建设竣工测绘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测量内容

1:500竣工地形图测量:包括综合竣工图、1:500竣工地形图、停车位竣工图(地上、地下停车布置图,含地下人防工程,标注停车数量)、停车场(位)面积汇总表、地下建筑平面图等。综合竣工图中应标示建筑物、构筑物、绿地、道路、管线等的平面位置、尺寸标高,河道蓝线、高压走廊、建筑间距、出入口、停车位位置等。对于新建项目或改扩建项目地块内的违法建筑也应予以测绘。

建筑物高度及层高测量:包括建筑物高度汇总表、室内外地坪标高(包括地下室、半地下室的层高及室内外标高)、女儿墙、屋面结构面、檐口顶(有跃层的跃层檐口顶同步测绘)及建(构)筑物最高点的标高,建筑各层层高等。

绿化面积测量:对绿化区域进行精确测量,确保绿化面积与实际相符。

综合管线测量:对各类管线进行详细测量,包括位置、走向、埋深等。

建筑面积核实测量:核实建筑面积,确保与实际施工面积一致。

测量依据

竣工测绘具体依据《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测量技术规程》(XX省工程建设标准DB33/T1085-2011)要求,竣工实测前应由有测绘资质的单位收集相关资料。

测量精度

绝对精度:按工程测图精度(见《城市测量规范》7.3条),实测竣工建筑物及邻近建筑物的细部坐标,细部点的位置和高程中误差应符合下表的要求。其余地物,可按1:500地形图的要求进行测绘。

相对精度:竣工建筑物的实测坐标反算距离与实量间距较差限差为:±8CM。

建筑物高度测量精度:建筑物北檐口高测量误差限差为±10cm,建筑物地坪高测量误差限差为±5cm,建筑物层高测量误差限差为±3c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