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困申请条件
深圳特困申请条件如下:
无劳动能力
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以及一级的肢体残疾人;
长期患重特大疾病不适宜劳动的成年人;
其他依法认定的无劳动能力情形。
无生活来源
个人或家庭可支配收入低于深圳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因罹患重病、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等情况导致长期医疗护理费用刚性支出超出个人或家庭经济承受能力。
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特困人员本人;
60周岁以上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重度残疾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无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或在监狱服刑的人员(无不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情形);
法定义务人及其配偶是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且无劳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