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路灯景观设计标准
街道景观设计路灯标准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灯具安装高度
同一街道的灯具安装高度应保持一致(发光中心到地面高度)。
小弯灯:1米
普通街道长臂灯和吊灯:6.5-7.5米
快车道弧型灯:不低于8米
慢车道弧型灯:不低于6.5米
特殊灯型根据设计要求安装,灯的高度相当于需要被照明马路的宽度。
亮度与配光
亮度应根据道路的等级和类型进行科学合理的配置。
配光有对称配光和非对称配光两种。
设备应具备良好的抗震性能和耐恶劣天气的能力。
布局与能源
灯杆间距应根据道路的等级和交通量进行合理设置。
应注重能源的有效利用。
环境与材料
使用环保材料和技术。
路灯的材料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和规范。
施工规范
路灯的施工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和规范。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
快速路、主干道路面照度为20-30 lx;次干道路面照度为15-20 lx;支路路面照度为8-10 lx。
城市道路照明应以路面作为设计的主要考虑标准,满足交通安全以及市容环境的要求。
城市主干道以及快速路的照明应满足平均亮度、亮度最大值以及最小值、亮度均匀度的要求。
机动车道照明应采用双向对称布局。
照明设施的设置应考虑路面纵向的亮度分布。
照明设施的设置应满足行人和非机动车的安全要求。
其他
灯具的悬挑长度不宜超过安装高度的1/4,灯具的仰角不宜超过15°。
间距和高度之比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通常在3:1至4:1之间。
这些标准旨在确保街道景观照明既美观又实用,满足交通安全、环境保护和能源效率的要求。设计时,应综合考虑道路类型、交通流量、周边环境等因素,选择合适的灯具类型、安装高度和布局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