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动态安全等级划分
餐饮动态安全等级评定是针对持《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的一项食品安全管理评估工作。该评定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评定范围
包括餐馆、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等。
评定依据
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中央厨房许可审查规范》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评定项目
许可管理、人员管理、场所环境、设施设备、采购贮存、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和检验运输等。
等级划分
动态等级:为监管部门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状况每次监督检查结果的评价,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分别用大笑、微笑和平脸三种卡通形象表示。
年度等级:为监管部门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状况过去12个月期间监督检查结果的综合评价,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分别用A、B、C三个字母表示。
评定标准
动态等级:评定分数在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8.9分至7.5分(含7.5分)为良好;7.4分至6.0分(含6.0分)为一般。评定分数在6.0分以下的,或2项以上(含2项)关键项不符合要求的,不评定动态等级。
年度等级:年度平均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8.9分至7.5分(含7.5分)为良好;7.4分至6.0分(含6.0分)为一般。
不予评级情形
新办《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在许可证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不给予动态等级评定;4个月内完成动态等级评定。
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餐饮服务单位,6个月内不给予动态等级评定,并收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
动态等级评定过程中,发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需要给予警告以外行政处罚的,2个月内不给予动态等级评定,并收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
评定程序
由监管部门选派2名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动态等级评定表》进行量化评定,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签字。
监督频次:动态等级评定为优秀的,原则上12个月内至少检查1次;评定为良好的,原则上6个月内至少检查1次;评定为一般的,原则上4个月内至少检查1次。
等级公布:监管部门应在监督检查后的15个工作日内,公示动态等级评定结果,并将其作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信息进行管理。
等级调整:动态等级评定为较低等级的,餐饮服务单位可在等级评定2个月后向属地监管部门申请等级调整,经评定达到较高动态等级的,监管部门调整动态等级。
通过以上评定工作,可以全面、客观地评价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状况,激励餐饮服务单位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水平,保障公众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