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退休政策
南京的退休政策主要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以及江苏省的相关实施办法。以下是南京退休政策的几个关键点:
法定退休年龄
一般情况下,男性退休年龄为60周岁,女性退休年龄为50周岁(女干部为55周岁)。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性退休年龄为55周岁,女性退休年龄为45周岁。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性退休年龄为50周岁,女性退休年龄为45周岁。
提前退休
参保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同意,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可以推迟退休,推迟退休的时间最短不少于一年。
推迟退休政策
从2019年开始,女性职工和居民应当推迟1年领取养老金,1966年出生的推迟2年,以此类推,到2030年实现女性65岁领取养老金。
特殊工种
从事国家明确的提前退休特殊工种工作并达到规定年限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即可申请提前退休。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
经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性退休年龄为50周岁,女性退休年龄为45周岁。
养老保险待遇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参保人员,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或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其他条件
参保人员需要符合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相关规定,包括户籍、缴费年限、工作状态等。
这些政策旨在确保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并适应不同人群的需求。建议您在办理退休手续前,仔细阅读相关规定,并与当地社保部门确认具体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