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博士后补贴
企业博士后补贴
企业博士后补贴政策因地区而异,以下是一些地方性的补贴政策示例:
蚌埠市
对进站博士后,每引进1人,两年内给予建站企业每年4万元补贴。
博士后可分期获得每人12万元生活补贴。
对设立项目企业每年给予5万元运行经费补贴。
新设立园区博士后孵化站的企业可获得一次性10万元建站资助。
泰安市
对新进入泰安市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研究人员,提供每人每年3万元生活补贴,最长补贴3年。
宁波市
对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最高60万元/人的生活补贴,市财政及区(县、市)财政分别承担30万元。
对出站一年内留甬(来甬)首次就业并签订5年及以上工作合同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给予最高60万元的留甬(来甬)工作补助。
安徽省
博士后生活补贴最高可达“两年30万元”。